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民进党民代邱议莹去年5月在台民意机构议场掌掴国民党民代罗智强案,台北地院判决出炉,邱议莹遭判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1万元(新台币,下同)。邱议莹今天(28日)回应,“完全接受”判决结果,坦承当时行为的确失当,但辩称是因推动再生医疗法历经挫折、在最后关头遭阻挠才会冲动犯错。

去年5月,台民意机构审议民意机构改革法案期间,邱议莹在议场拿扇子给罗智强左脸一巴掌,还呛声“没被人打过喔”,罗智强事后谴责暴力并提告。
邱议莹辩称,当时在处理再生医疗法过程中“经历非常多挫折”,在最后关头遭遇阻挠才会失控,“我必须承认自己当时犯下的错误”,感谢法官体察当时情境予以从轻量刑,也感谢法官看到民代们在推动再生医疗法上的努力,未来会更加谨慎自己的行为。
针对判决,罗智强回应时狠酸,唯一支持邱议莹代表民进党参选高雄市长,这个判决反映了邱是最佳人选,他提告只是帮大众争个公道,让暴力惯犯邱议莹受到法律制裁,民事已经判邱议莹赔20万元,现在也非常欣慰法院判她拘役,“罗智强让邱议莹成为有前科的人。”
台北地院具体判决结果出炉,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邱赔偿罗20万元已确定;刑事部分,邱议莹具状认罪并如数赔偿,台北地检署依公然侮辱罪起诉,并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台北地院审理后,判处邱议莹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1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