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高级警长江任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九江市委批准,九江市纪委监委对九江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高级警长江任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江任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串供、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背离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去向,违规干预和插手干部选拔任用;为黑恶势力撑腰站台,充当“保护伞”;违反“三个规定”,违规干预执法活动;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人事调整、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江任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九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九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江任发开除党籍处分;由九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