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备受关注的“女子两年遭多次家暴”当事人小谢收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送来的财产分割判决书。
根据判决显示,登记在小谢前夫贺某名下的小型越野车归还小谢所有,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将该车登记至原告小谢名下。其次被告贺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小谢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705033.58元。第三判决确认原告小谢和被告贺某共同享有对某公司的债权912900元,由小谢享有该债权的70%,由被告享有该债权的30%。最后,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小谢支付损害赔偿金10万元。
10月24日,小谢告诉大象新闻记者,她对此次判决满意,不上诉,因为她打官司的目的本身就不在钱上面,她本人也没有收到对方要上诉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