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县村民方健于2023年7月8日在泳溪乡岩下方村散步时,坠入因挖砂形成的深坑中溺水,导致呼吸心跳骤停、脑损伤。
伤者家属认为责任方挖砂致河道出现深坑,未设置安全警示及防护设施,将涉案公司及当地政府、水利部门起诉,索赔271万元。
2025年10月11日,该案在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涉案公司提交证据,指认涉案水坑为他人“偷挖”形成。因新证据出现,庭审中断,方健家属申请延期开庭。
河边散步掉入深坑
津云新闻此前报道,伤者方健家住浙江省天台县泳溪乡岩下方村,其家门口约百米的位置有一片河滩。方健的姐姐称,河滩是自然形成的,以前河水很浅,大约只到小腿的深度,村民们经常到河滩玩耍。
事发前,方健和姐姐都在外打工,半年没有回家。2023年7月,姐弟一起回家探亲,当时正值夏天,7月8日一早,方健和姐姐及外甥到河滩边散步。
“当时的河滩周围堆放了一些砂石,我们在河道边走,弟弟突然掉进了河滩,河水的深度没过他,他不会游泳,在水里挣扎。”方女士迅速通知家人前来救援,大约10分钟后,方健被从水中救出,但当时没有了意识,呼吸心跳骤停。
方健被送往医院,先后住院400多天,被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病、急性呼吸衰竭、肺水肿等,肢体、言语、认知、吞咽、平衡功能障碍。
方女士称,事发至今,方健双目失明,只有微弱的光感,手抓不了东西,吃饭只能喂,智商退化成4、5岁的小孩子,只能听得懂吃饭、睡觉等简单的意思。
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报告显示,方健被鉴定为器官性精神障碍,七级伤残,眼睛伤残三级。
家属起诉涉事公司及政府
“这个河道并非常年无人走动的河道,本来是一片浅滩,有人在河道里挖砂,导致河道出现深坑,就像一个碗状,中间的水很深,但从河面上看不出来,挖砂区域周围也没有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护措施,弟弟才不慎掉入河道中。如果我们知道那里挖了深坑,我们又不会游泳,肯定就不会去了。”方女士称,事发后,她了解到,2022年11月起,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投公司)承包工程,将泳溪乡岩下方村河道边的砂土进行挖掘用于修建操场。
“我们找‘基投公司’,他们说没挖过;我们去问泳溪乡政府,说不知道有人挖砂,原乡长调任了,后面又说河道的事情归水利局管;我们联系县水利局,又说那里归泳溪乡政府管。就是各种推脱,都说不知道谁挖的坑。”方女士表示。
2024年2月,方健家属将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天台县泳溪乡人民政府、 天台县水利水电局起诉至法院,要求三方共同支付受害人赔偿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71万余元。
开庭当日获取关键证据
2025年10月11日上午,该案在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这起案件又有了新进展。据方女士介绍,庭审中,基投公司提交了一份证据,指认导致方健落水的水坑,为“汤某”的个人“偷挖”所致。
“我们了解的情况是,汤某是另外一个村的村书记,挖砂是为了给该村修路修操场。”方女士认为,涉案区域砂石为国有资产,个人挖砂行为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
方女士称,因发现关键证据,当天庭审被中断,其代理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延期开庭及追加被告申请,请求将汤某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已批准申请。
方健家属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周兆成律师 认为,“偷挖砂石”绝非简单的民事侵权,若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将涉嫌《刑法》规定的非法采矿罪庭审后,律师陪同方健家属向公安机关正式报案,目前正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津云新闻致电汤某,其表示对基投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认可。“我们村需要修操场和修路,和岩下方村商量好,要一点砂,他们村里自己也要挖,我们村提供了挖掘机及挖掘费用,他们村的人挖了砂之后,我运走了几车,我没到现场,挖的那块地方也不是方健出事的地方,是旁边的一片区域。”对于挖砂是否经过审批,汤某表示不需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