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8时28分,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关于将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将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
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22日05时,台风“桦加沙”(超强台风级)中心位于距离我市东南方向约85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以上(62米/秒)。预计,“桦加沙”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偏西方向移动,强度变化不大,22日穿过巴士海峡后,将于23日凌晨进入南海东北部海面,并逐渐向广东中西部至海南岛东北部一带沿海靠近。受其影响,23-25日我市将有一次暴雨局部大暴雨降水过程;南澳和沿海地区最大风力8~10级阵风11~13级、汕头附近海面10~12级阵风13~14级。
依据《汕头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会商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2日8时将防风IV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III级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和省、市防台风工作部署要求,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动态,加强值班值守,按照职责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突出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工作,全力做好台风、强降雨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9月22日
来源:市三防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