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 9月19日,绝味食品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绝味食品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湖南证监局调查完毕。经查明,绝味食品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7年至2021年期间,绝味食品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导致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占对应年度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8%、3.79%、2.20%、2.39%、1.64%。公司2017年至2021年各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营业收入。
戴文军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知悉公司实际管理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未对加盟门店装修业务进行规范管理,未将其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核算体系,并在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彭才刚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安排财务部员工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未规范加盟门店装修业务的核算,并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彭刚毅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并在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二、对戴文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三、对彭才刚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四、对彭刚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绝味食品当日公告还披露,公司股票将于9月22日停牌1天,9月23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届时股票简称将变为ST绝味。
绝味食品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对上述事项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