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数起社会热点事件中,警察连续意外地成为舆论关注的主角。当事人及部分网民对警察的相关行为提出诸多质疑。
前几天,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盘姓男子“曝光乡政府上班时间大量人员缺岗后被警察上门”事件上了热搜。8月22日,“宁远发布”通报调查结果,称警察上门是为核查一条公安内部信息外传情况,盘某某在电话中同意删除相关朋友圈信息,“走访过程中全程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没有语言恐吓,未发生过激言语,双方交流平和”。
而就在上个月底,“博主举报武大杨某论文造假”和“防城港女司机亮证逼迫让路”两起事件中,也发生警察夜晚上门要求当事人删除相关社交媒体视频的情节,过程如出一辙。其中,防城港事件已出官方处理结果,认定民警处置过程中“沟通表达不够规范严谨”,引起当事人误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上述事件虽然并无关联,引起舆论关注的焦点却高度相似。当事人及网民对警方做法提出疑问,包括出警是否合理,执法过程是否规范,以及有没有“公器私用”之嫌。从目前官方通报和媒体报道的信息来看,这些质疑部分有一定依据,部分尚待官方调查给出结论。
客观来讲,上述事件中警察出动并未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但舆论反应为何如此强烈?在笔者看来,这背后是公众对权力任性、权力滥用的天然警惕,以及对法治、秩序的深切向往。这种大众心理很容易理解,毕竟,谁都害怕在自己并不需要的时候被“警察上门”,何况是深更半夜。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类似“警察上门”事件频频发生,反映出部分地方官员在治理思维上存在三方面误区:
其一,治理逻辑误区。管理社会重“堵”轻“疏”,把压制当治理,遇事首先想到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是权力傲慢、缺乏治理智慧和耐心的典型体现。古人尚且知道“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作为当今时代的社会管理者,又如何能一味靠警察跟百姓对话?
其二,角色定位误区。“人民公安为人民”作为公安队伍始终践行的履职宗旨,赫然书写在每个公安局、派出所的大门口。然而,总有个别遗忘初心的官员,把自己当“大王”,警察当“家丁”,人民为“治理对象”;把服务于老百姓的“有事找警察”,变成服务于个人扭曲理政思路的“有事上警察”。须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岂可让人民警察为个别人所用?
其三,政绩观念误区。部分官员片面理解治理目标,把表面的“稳定”当作至高追求,不求发展活力,但求“不出事”——尤其是不出负面新闻。在这种政绩观指导下,一有点什么事就派警察上门,完全忘了还有教育、卫生、市监等各路职能部门,当然也忘了还有“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这回事。通过警察强力干预,表面看是高效解决问题,实则暴露了管理方式的简单粗暴和治理目标的南辕北辙。
要杜绝动辄“警察上门”的错误治理模式,必须跳出以上三方面的治理思维误区,建立正确的治理理念。现代治理需要在法治背景下取得治理权力和治理权利的平衡,这就要求,当权者要具备法治意识,自觉恪守权力边界;同时,百姓也要养成公民意识,积极参与公共治理。做到这样,社会才能在秩序的轨道上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