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高校对 9 名学生进行了通报批评。这些学生以学校名义进行答疑引流,实则是为了推销电话卡,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招生秩序。他们利用学生身份,打着学校的旗号,误导其他考生和家长,给学校的声誉带来了不良影响。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规定,也违背了诚信原则。学校对此予以严厉打击,希望广大学生引以为戒,遵守学校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招生秩序。
7月31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处发布《关于给予朱XX等9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称,“学校招生期间,有部分学生在网络自媒体账号及直播间散布不实信息,未经允许以学校名义答疑引流,违规推销电话卡,扰乱学校正常招生工作秩序。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给予朱XX等9名同学全校通报批评。”
根据上述决定,商学院金融学23级学生朱XX、商学院电子商务23级学生罗XX、商学院金融学24级学生蔡XX、传媒与法学院新闻学23级学生许X、传媒与法学院新闻学23级学生赵XX、外国语学院日语23级学生王XX、外国语学院英语24级学生陈XX、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4级学生龚XX、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23级学生米XX9人被通报批评。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处强调,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请勿以学校官方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和发布各种不实信息,如扰乱学校正常招生工作秩序,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特此通报。
同一天,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5级新生及家长的温馨提醒》称,“近期,接到部分家长和考生反映,有不明身份人员假冒我校工作人员、学长学姐、学生干部或班助等,通过小红书、抖音等各类平台发布不实信息,诱导新生加入其个人组建的‘2025级新生群’‘学院新生群’‘新生交流群’等,实则以推销电话卡、银行卡、生活用品、考试培训等商业行为为目的,此类行为严重影响了新生及家长的正常生活,也可能给大家带来财产损失和信息安全风险。”
校方提醒称,“切勿加入非官方的微信群、QQ群,不要向所谓的‘老乡’‘学长学姐’透露个人信息,请勿将个人完整录取通知书泄露给所谓的‘学姐学长’,时刻谨防电信和网络诈骗。请谨记:学校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任何学生购买任何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卡、银行卡、生活用品、学习资料等。若确有相关需求,可待入校后熟悉情况再做决定。”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转设为“浙江省管理、宁波市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公办本科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