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网友纷纷模仿“旺仔小乔”进行不露脸直播,且宣称自己的演唱会不要钱。这一现象引发了广泛关注。律师对此进行了解读,指出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在直播领域,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形象、声音等元素进行表演,可能构成对他人权益的侵犯。同时,这种所谓“不要钱”的演唱会也可能存在虚假宣传等法律风险。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直播行业的监管,规范直播行为,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极目新闻记者 郭奕
近日,两千万粉丝网红“旺仔小乔”因官宣蒙面演唱会,备受关注和热议。7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检索发现,多个账号开始争相模仿“旺仔小乔”,流量颇高。网友们取名“旺仔大乔”“旺仔老乔”“旺仔小桥”等,开着特效头套不露脸直播,还声明这是“线上演唱会,全场免费不用门票”。
其中一位模仿者头套塑料袋直播,后续直播间被提示违规:直播中请避免以猎奇扮丑的不当行为博取流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怪异夸张的造型、雷人油腻的话语、鲜明反差的对比等刻意丑化自己或他人。
有网友提问,上述模仿者的直播或玩梗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旺仔老乔”“旺仔大乔”等名称与“旺仔小乔”高度相似,易使公众误认关联,若模仿者主观存在恶意蹭流量,故意且造成实际混淆,可能会侵权,不过因“相似性”缺乏量化标准,判定有难度。根据《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模仿者低俗扮丑博流量、虚假关联宣传等行为属于违规,平台对个别主播“扮丑博流量”的警告已明确违规程度。在各方注意事项上,平台应加强账号名称审核和内容监管,网友玩梗要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不发侮辱言论、不传谣,避免网络暴力,尊重他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