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 日,备受瞩目的娃哈哈宗氏百亿财产纠纷案即将迎来重要的聆讯时刻。这起纠纷涉及娃哈哈集团的巨额财产,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与猜测。宗氏家族在娃哈哈的发展历程中占据着关键地位,此次纠纷无疑将对娃哈哈的未来走向产生深远影响。各方势力齐聚,律师们将在聆讯中展开激烈辩论,阐述各自的观点和主张。这场聆讯不仅是法律层面的较量,更是关乎企业命运、家族利益以及众多相关方权益的关键节点,其结果将成为商业界和法律界的一大焦点。
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去世17个月后,宗氏财产纠纷仍在持续。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件8月1日将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聆讯,性质是宣布决定,估计时间只有5分钟,预计会是一个程序性的流程。
图源:香港高等法院网站截图
此前,7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香港高等法院查询获悉了一份以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为原告,宗馥莉、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昊企业有限公司)为被告人的诉状。
该文书显示,2024年12月,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向香港高院申请针对宗馥莉的临时禁令,以阻止她处置、处理或减少在汇丰银行以建昊企业有限公司名义开立账户的资产价值。法院在审阅原诉传票(注:originating summons,香港民事诉讼的一种启动方式)、原告方及律师确认书、原告承诺书等证据资料后,向两名被告发出了临时禁止令。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这份起诉状发现,以下四个重要信息值得关注:
第一,原告方宗继昌等三人早已在2024年12月30日就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起诉状。而彼时仅是宗庆后逝世后半年,意味着这场家族矛盾早已发生。
第二,法院在审阅原诉传票、原告方及律师确认书、原告承诺书等证据资料后,发出了临时禁止令。其中一份确认书为宗继昌于2024年12月29日作出的,还有相关证据。
临时禁止令要求宗馥莉、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不得自行或通过代理人等任何方式处置、处理或降低在香港汇丰银行以第二被告人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名义开立的账户中的任何资产,也不得处置或减少自2024年2月2日以来存于该汇丰账户中的任何资产的替代物或可追踪收益。
原告方宗继昌等三人的起诉状原件 图片来源:记者从香港高院获取
而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正是在2024年2月去世。
也就是说,宗馥莉对香港汇丰银行旗下离岸账户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资产使用权,一度被“冻结”。
第三,“宗氏三兄妹”还要求宗馥莉在7天内履行四项告知义务,并已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包括:
目前香港汇丰银行的最新余额;
若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资产在2024年2月2日或之后已被处置或转移给第三方,需说明该等资产的去向、资产或其替代物/可追踪收益的所在位置,以及该等资产是向谁、转移至何处、在何种情况下从汇丰银行账户中被处置或转出;
关于截至2024年5月31日银行对账单中显示已从汇丰账户中转出的约108.5万美元(1085120美元,以下简称“金额”),该金额或其替代品/可追踪收益的现状,以及该金额是如何被处置或从汇丰账户中转移出去的,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向谁、到何处以及在何种情形下该金额被处置或转移出去的;
2024年2月2日至目前汇丰账户中资产的流动、收入和支出情况的详细说明。
不过,该文书也显示,对于临时禁令,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临时禁止令,但要先通知原告律师。
第四,上述禁止令是依据香港《高等法院条例》(第4章)第21M条,为协助原告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宗馥莉(第一被告。第二被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在其中被列为第三方)的诉讼提供帮助。
记者查阅香港《高等法院条例》(第4章)第21M条,此条名为“在没有实质法律程序进行的情况下的临时济助”。
7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接近汇丰的知情人士处获悉,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宗庆后,并未在香港汇丰银行以其个人名义设立信托。
所谓“信托之争”出现反转了吗?致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致高家族办公室专委会主任、致高财富传承中心主任陈丽娅律师向记者分析称,可能存在间接设立、第三方设立等路径;关键要看谁是信托契约上的委托人;信托结构是否通过公司穿透隐藏身份;汇丰是否为受托人或仅为账户托管人。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公开信息、每经网、界面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