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官方通报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一名男婴在医院不幸离世,其家长获得了 88 万的赔偿。然而,这一赔偿款却引发了争议,据悉其中 55 万被律师拿走作为代理费。这一情况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质疑,人们开始思考律师代理费的合理性以及在这类事件中各方的权益平衡。一方面,家长在痛失孩子后需要经济补偿来缓解伤痛;另一方面,律师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保障。如何在保障双方权益的同时,避免类似的争议再次发生,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日,网络平台有关广东泰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邓某涉嫌违规收费的情况引发社会关注,我会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查。经查,2024年8月19日我会收到韦某相关投诉材料,于2024年8月27日作出《纪律投诉案件立案告知书》,并依法依规启动调查程序。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邓某律师还存在其他涉嫌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需一并调查处理,目前该案处于听证阶段。案件的处理结果我会将及时公布。
我会对会员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绝不姑息。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会工作予以监督。
特此通报。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7月17日
此前报道:
男婴离世获赔88万律师拿走55万,媒体:先别急着指责家长反悔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评论员 纪平
“孩子没了,医院赔了88.8万元,我的律师拿走了55万元。”韦先生无奈道,他自称文化水平低,称事后才意识到代理律师好像骗了他。
对此,曾为韦先生代理的律师邓某说,案件起初没收费,但不是风险代理,案件按照司法鉴定,本应给次责赔偿,他们努力让韦先生获得了主责赔偿。案件处理差不多了,双方签订了正式协议,确定了55.5万元的律师费,结果后来韦先生反悔了。据悉,2024年8月27日,广州市律协对此事立案处理,至今尚无结果。(据7月16日大风新闻报道)
纪律投诉案件立案告知书(图片来源:大风新闻)
一些人指责韦先生的反悔,认为他违反了契约精神,在过河拆桥。邓某表示,韦先生以前自己起诉过,法院就判了5万元。就是说,后来争取到88.8万元的赔偿,律师是付出了很多努力的。根据双方此前签订的咨询合同,韦先生所获得的医疗损害赔偿金23万元以上的金额部分作为支付给乙方的咨询费。
也就是说,邓某实际上还多给了韦先生一些金额。韦先生现在反悔可还行?但是,所有的争议,都应该抛开道德回归法律本身。此案的焦点就在,律所的这55万元,是不是收得合法正当。
据媒体报道,相关律师认为此案有四个疑点:风险代理收费最高限额是18%,此案最高只能收16万元左右;最初签订的《咨询合同》乙方为科技咨询公司,可能不具备律师执业资质却从事代理业务;《委托合同》标注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实际签订于2024年5月31日,有日期造假嫌疑;告知当事人赔偿79万元,实际为88.8万元,还让当事人签署空白《承诺书》,若属实则构成欺诈。
虽然这些还有待查证,很多只是一面之词,但是不是在表明,邓某可能通过各种手段,来规避高收费的法律风险?对于韦先生的投诉,邓某表示,让韦先生起诉,他又不肯去,就想搞臭自己的名声,“他没想过我们付出劳动的人多辛苦,作用多大”。
抛开双方争议部分,另外还有两个疑问。韦先生说,2022年6月17日,他向南海第七医院投诉。次日,他便接到了一个电话。那么,邓某是通过什么途径知晓韦先生的案情的?为何法院此前判医院赔5万元,邓某介入后,双方调解的赔偿额就达到了88.8万元?这两个数字悬殊实在太大,让人联想。
事实上,案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邓先生的维权困境,有时候不得不牺牲部分利益以获得更大的赔偿,结果出来后,又心有不甘。虽然这种做法有违道德,但律师这个职业,本该依据法律法规行事,收费收得明明白白,有理有据。只有受害家庭拿到该拿的赔偿,律所赚自己该赚的钱,这样才会少些争议。
据报道,2024年8月27日,广州市律协对此事立案处理。那么,相关部门不妨加快处理进度,对律所收费是否违规给出结论,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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