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称:郑州街头的共享电动车多了起来,手机扫码就能骑行,出行更加方便了。
7月7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走访发现,在郑州市区三环外的地铁口附近,停放着款式相似、颜色不一的共享电动车,这些车辆有的未配置头盔、脚踏板,有的车辆已经“突破”三环行驶。此举是否意味着政府放开共享电动车投放了?
郑州街头的共享电动车
对此,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停车秩序处回应称,目前郑州市市内八区均不允许企业投放共享电动车,具体什么时候允许投放,目前还不清楚。
据了解,郑州市区非机动车保有量超580万辆,位居全国第一。面对市区道路空间承载能力有限等客观因素和市民便捷出行需求之间的矛盾,相关专家就此指出,近几年来,多地对发展共享电动车态度松动,有的城市从“暂不支持”到“鼓励引导”,这说明政府已经注意到了民众需求。但如何在这两者中间达到平衡,的确考验政府管理智慧。
地铁沿线出现大量共享电动车,大部分没有配备头盔及脚踏板
7月7日上午,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先后沿文化路、花园路(英才街—北三环)、北三环南阳路实地探访,在地铁2号线、7号线沿线地铁口附近,停放不少共享电动车,其间有市民出入地铁口扫码骑车或停车。这里停放的共享电动车集中在三个品牌,分别是骑点精灵(绿色)、海慧出行(蓝色)、Fgo智行(黄色),三个品牌共享电动车款式相似,主要区别是车身颜色。此外,停放的共享电动车中部分没有配置头盔、脚踏板。
记者在不同时段扫码使用这三个品牌车辆,发现车辆骑行最高时速限制在25公里,且有骑行区域限制,在上述两个路段,骑行至北三环附近时车辆系统提醒断电。在上述路段走访中,记者发现共享电动车存在随意停放在路边、公交站牌前、绿化带内、高架桥下甚至是机动车道中间的现象。
在金水东路(东三环至中州大道)走访时,记者注意到有市民骑着共享电动车出行,地铁1号线黄河南路地铁口附近,停放着多辆共享电动车,车身颜色为橘黄色与蓝色相间,并喷印有Fgo智行字样。
“近段时间发现小区周边和地铁口附近出现不少崭新的共享电动车,政府是不是放开投放了?”市民方先生家住文化路和三全路交叉口附近,他认为共享电动车在两三公里内出行很方便。不过,也有市民表示,共享电动车骑行安全存在隐患、乱停乱放增加城市管理负担等需要加以限制。
共享电动车可以在市区投放?郑州城管局:一直未允许
2023年以来,郑州市政府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多次组织各部门研究共享电动车投放问题,目前郑州市未开放共享电动车市场。记者注意到,2025年1月13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印发《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再次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目前,郑州市街头出现的各种品牌的共享电动车是从哪儿来的?是不是郑州市对于共享电动车的政策发生了变动,允许部分企业做共享电动车运营试点了呢?
7月7日上午,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联系了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停车秩序处,工作人员表示:“郑州市市内八区都不允许投放共享电动车,目前政策没有变,仍在沿用2018年10月18日出台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文称《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停放秩序和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本市暂缓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另一方面,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郑州市区非机动车保有量超580万辆。记者查询郑州市城管局官网发现,截至2024年6月份,郑州市非机动车保有量位居全国第一。“由于市区道路空间承载能力有限和管理等客观因素,目前我们居民自己的电动车还面临停车难的问题,在市区商圈、医院、学校、地铁站点等区域经常有大量非机动车无序停放和占压市政道路现象,影响到了道路的通行秩序,如果增加投放共享电动车势必会加剧停放混乱。”
市民:扫码就走方便出行,还车点少、高价调度费成痛点
7月8日上午,记者在北三环省体育中心看到有不少市民从地铁口出来后,选择扫码骑行共享电动车。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地铁口离公司有将近两公里,这一段路打车的话不划算,骑共享电动车的话几分钟就到了,高峰期时甚至比打车用时还短,而且费用还不到打车的一半,如果购买的有骑行卡,费用还会更低。”市民李女士表示:“共享电动车是挺方便的,但是停放不是很方便,停放点相较于共享自行车少了很多,如果不按规定停车,就会收取高价的调度费。”
部分共享电动车限行区域
记者在某出行App扫码一辆共享电单车,App弹出“停车点外还车将收取调度费”“请在蓝色运营区内骑行”“为保障安全请勿载人骑行”“请取出头盔,全程佩戴”“请在蓝色运营区内骑行,运营区外骑车将断电,区外还车最高收取50元调度费”等信息提示。
此外,记者打开一些品牌的共享电动车小程序发现,大多数都在近期遭到过投诉,明明满电却跑不了多久、无法还车、违规扣费、计价不合理等是用户使用后普遍投诉的问题。
郑州城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郑州市内部分共享电动车是企业违规投放的,《意见》里只规定了郑州市暂缓发展共享电动车,并未明文禁止,所以一些企业及个人钻空子,在市区违规投放。“所以一旦违规停放,且影响交通的话,就违反了交通安全法,我们会依法对他进行处罚,扣车处理。”
多个城市态度松动,专家:市民有需求,可先试点运营
早在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申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随后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均明确:暂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然而,根据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中国主要城市共享单车/电单车骑行报告》,相比于2022年,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城市增加了6个。例如,曾表示“暂不发展”的南京,如今提出鼓励引导企业有序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此外,云南昆明是较早投放共享电单车的省会城市之一。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所有入市车辆必须严格上牌,对共享电单车停放实行无差别管理。
南宁街头的共享电动车
自2019年投放以来,广西南宁已运营共享电单车约13.49万辆。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出租交通管理科副科长谢志平说,南宁市出台考核办法,要求由交通、城管、市政园林、交警等四部门联动对企业每月进行一次日常考核。
从“不发展共享电动车”到态度松动,一方是市民需求,一方是政策要求,如何在这两者中间达到平衡?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表示,根据城市的功能分区和道路条件,可在部分非核心区域或特定区域先试点投放共享电动车,如新建的大型社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这些区域人口密度相对较低,道路资源相对充裕,对共享电动车的接受度可能较高,能够更好地平衡市民需求和城市管理的矛盾。
此外,可在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商圈、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合理规划和建设更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包括共享电动车专用停放架、停车棚等,以满足共享电动车的停放需求,减少其对市政道路的占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允许停放的区域设置电子围栏,要求共享电动车必须在电子围栏内停放。企业应做到精准定位每一辆共享电动车,对违规停放的车辆及时归位。
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和完善针对共享电动车的政策法规,明确其发展定位、准入条件、运营管理、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要求,为共享电动车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使其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运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于鑫 邵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