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针对一学校给予小学生“严重警告”处分作出回应。明确指出学校拥有一定的惩戒权,这是为了规范学生行为、维护学校秩序。同时强调,若学生后续表现良好,该处分是可撤销的。这一回应既肯定了学校在教育管理中的合理举措,又体现了对学生成长的关怀与引导。学校应合理运用惩戒权,让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明白行为的边界,而学生也应以此为契机,积极改正错误,努力提升自我,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6月16日,瑞安市阳光小学公众号发布了一则关于两名小学生严重违纪行为实施惩戒的通告。
通告中指出,两名小学高段的学生存在屡次辱骂教师、无故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对其惩处以学期综合素质评定“品德表现”为D档,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严重警告”处分记入省学籍管理平台,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由法治副校长训诫。
惩戒通知原文。图/社交平台截图
目前,该校公众号已经无法找到通知原文。九派新闻记者多次拨打该小学公开电话,未能取得联系。
同日,瑞安市教育局学生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应,学校拥有惩戒权,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处罚,会上报教育局备案。处分登进学籍管理平台,会对孩子的未来产生一定影响。“但后期如果表现良好,是可以选择撤销的。”
其表示,教育局的原则是鼓励学校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加以惩戒,“就算是处分,和学校好好沟通,也可以撤销,各个学校的处理方式不同,具体操作应该和学校沟通。”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孙沁怡 记者 黄家樑